物業管理業操守守則 《物業管理公司於《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責任》 今天刊憲生效

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第5(1)條制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於《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責任》操守守則刊憲生效。 《物業管理公司於《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責任》操守守則旨在確保持牌物管公司,無論是作為物業的公契經理人或是為執行公契而管理該物業的人,除本身須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建管條例》)有關條文行事外,亦須協助及提醒其管理的物業的業主或業主組織(包括業主立案法團或業主委員會)( 如有)根據《建管條例》的相關條文處理物業的管理事宜。有關操守守則內容涵蓋以下範疇: 持牌物管公司於《建管條例》下須遵守的規定; 釐定管理開支; 保存帳目; 開立和維持銀行戶口; 特別基金; 採購安排; 經理人辭職; 經理人的委任結束後的責任; 業主之間的通訊; 持牌物管公司於《建管條例》下須提示業主立案法團遵守的規定;及 持牌物管公司於《建管條例》下須提示業主委員會遵守的規定。 監管局於制訂此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時已諮詢物管業界、業主組織、及相關政府部門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的意見,並適當地將有關意見反映於守則指南內,令內容更全面、實用和切合業界所需。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遵守《建管條例》是業主的責任,但物管公司及從業員持有專業牌照,協助業主依循相關規定行事亦是其專業服務的一部分。實際上,大部分物管公司會協助業主根據《建管條例》處理大廈管理工作包括財務管理、採購、擬備會議文件等。要有效處理複雜繁瑣的物業管理工作,實有賴大廈業主及物管公司的通力合作,而監管局新制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於《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的責任》操守守則旨在為協助物業業主依循《建管條例》有關規定行事向物管業界提供實務指引。」 為加深物管業界對《建管條例》相關規定的認識,自物管業發牌制度實施以來,監管局已兩度夥拍民政總署舉辦持續專業發展講座(最近一次剛於10月25日完成舉辦,有逾400名業界人士實體參加),講解物管公司及從業員在《建管條例》下須履行的責任,以及民政總署在大廈管理上提供的多元化支援服務,包括免費法律諮詢、調解糾紛或爭議、大廈管理中央平台服務等。 監管局早前已先後發出了共18份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包括《一般操守守則》、《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防止貪污事宜》、《牌照的訂明條件》、《保障個人資料》、《處理代客戶或安排客戶支付款項》、《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及防止圍標》、《處理緊急事故》、《處理棚架工作》、《處理吊船工作》、《處理分判物業管理服務》、《防止貪污事宜 — 員工聘用及管理》、《宣傳品的派發與展示》及《樹木管理工作》。 有關上述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可於監管局網頁下載: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codes-of-conduct 監管局往後會繼續就其他物管範疇陸續發出不同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供業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於: 處理物業建築工程; 斜坡管理; 消防設施管理; 會所設施管理; 食水設施管理; 處理簷篷工作;以及 處理委任代表的文書等。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2022–23周年報告》提交立法會省覧 邁向物管新里程

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規定已完成編印《物業管理業監管局2022–23周年報告》(《周年報告》)。《周年報告》概述由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期間的主要工作及未來發展計劃,並於今天提交立法會省覽。 於 2022–23 年度,監管局新一屆成員獲任命,由2022年12月1日起生效,任期三年。除了獲再度任命的成員外,並有獲新任命的成員。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監管局作為物業管理(物管)業的法定監管機構,將一如既往,繼續竭盡所能,與物管業各持分者攜手合作,就「發牌規管」、「制定專業標準」及「鼓勵業界持續進修」各方面共同努力,提升香港物管業專業地位及服務水平,為業界締造更美好的未來,推動業界為市民提供更優質專業的物管服務,讓大眾安居樂業。」 監管局於 2022–23 年度除了積極推動相關物管公司及從業員領牌,令物管業運作順利過渡外,並繼續就不同範疇的物管工作為業界制定《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為提供物管服務訂立一套客觀的專業標準。監管局於年內亦推出了自願性質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為持牌物管人參與持續進修釐定了準則和要求,並透過舉辦不同持續進修講座和活動,鼓勵持牌物管人學習新的知識和技能,提升專業水平,與時並進。此外,監管局亦接受政府委託執行了政府在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業管理業界(環境衞生和保安人員)抗疫支援計劃」,完成處理逾18,100宗申請,批出近港幣18億元津貼,惠及差不多19萬名於約4萬幢樓宇內從事保安或環境衞生有關工作的前線物管人員。 物管業發牌制度下的三年過渡期已於 2023 年 7 月 31 日正式完結。截至 2023 年 10 月,監管局已發出超過 750 個物管公司牌照,而逾12,000 名物管從業員已持牌。近 4,000 名臨時物管牌照持有人已報讀「監管局指明課程」,而其中 2,400 多人已於其臨時物管牌照有效期內修畢課程並成功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監管局至今亦已先後發出共 18 份守則指南,內容多元化涵蓋不同物管範疇。除有效加強物管公司企業管治外,亦協助物管公司適當處理緊急意外事故,以減低對業戶以至公眾所造成的影響,同時亦加強物管業界對職業及環境安全的認知,從而為物管員工及市民大眾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及居住環境。監管局亦已於過渡期完結後隨即開始強制實施「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分階段向不同級別的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強制要求參與持續進修,以推動物管業界與時並進,提升專業水平及地位。物管人(第1級)由2024年1月1日起每年須參與不少於 12小時持續進修,而物管人(第2級)則由2025年1月1日起每年須參與不少於6小時持續進修。監管局已由2023年 8 月 1 日起於新簽發及續期的牌照,施加強制參與持續進修的條件,如未能符合,未來續牌會有影響。 由 2023 年 8 月 1 日起,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持牌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的物管從業員,必須根據《物管條例》規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於過渡期後繼續提供物管服務。如須領牌的物管公司並未持有有效牌照,則不得作為物管公司而行事;至於相關物管從業員,如無物管人牌照,即不得以持牌物管人的身分行事。如違反上述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00 及監禁兩年。 《周年報告》已上載於監管局網頁,市民可登入以下連結瀏覽詳情:https://www.pmsa.org.hk/file/1430/PMSAAR2022-23_TC.pdf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公布最新「認可專業團體」

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其「認可專業團體」名單加入英國屋宇裝備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的榮譽會員、高級會員及會員會籍,有關會籍均符合監管局發出物業管理(物管)人(第1級)牌照有關專業資格的準則。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監管局歡迎英國屋宇裝備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提出成為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的認可申請並成功獲取認可資格。監管局期待與學會攜手合作,就發牌規管、制定守則及鼓勵業界持續進修各方面共同努力,提升香港物管業地位及服務專業水平。」 監管局根據英國屋宇裝備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與香港物管業的相關性、其招收會員的準則、專業操守的規管機制、對會員持續專業發展的要求,以及其於業界的認受性五大考慮因素一視同仁地審核其認可申請。 在物管業發牌制度下,持有物管人(第1級)牌照的其中一個準則,是牌照持有人必須是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指定會籍的會員,詳情可瀏覽監管局網頁:https://www.pmsa.org.hk/tc/licensing-regime/property-management-practitioner-licence/recognised-professional-bodies 。 監管局早前已認可了9個專業團體,詳情如下(按英文名稱排序): 屋宇設備運行及維修行政人員學會(就物業及設施管理處別會員會籍作出認可); 特許房屋經理學會亞太分會; 香港物業管理師學會(就資深會員(執業)會籍作出認可); 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就物業管理組會員會籍作出認可); 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就建築控制、建築測量、商業房地產、企業房地產、設施管理、管理諮詢、規劃與開發、項目管理、房地產金融與投資及住宅10個組別的特許會員(香港)會籍作出認可); 國際設施管理協會(香港分會); 香港設施管理學會;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及 香港測量師學會(就建築測量組、產業測量組、土地測量組、規劃及發展組、物業設施管理組和工料測量組的資深專業/專業會員會籍作出認可)。

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餘下不足半年 業界領牌情況愈見積極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助業界於過渡期完結前順利領牌

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3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自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1日實施至今,已發出近11,000個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牌照佔67%,臨時牌照佔33%。物管公司方面,已有500多間公司申領牌照,而其中300多間已成功獲發牌。 監管局明天(2023年2月17日)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規定,刊憲公布物管業發牌制度下截至2023年1月31日的持牌人名單。 物管業發牌制度的三年過渡期將於不足半年內完結(至2023年7月31日)。由於申領物管公司牌照的審批程序較詳細(包括須根據有關公契核實物管公司每個管理物業的單位數目、確定其聘用足夠的持牌物管人以符合發牌制度下最低人手比例等相關發牌準則),為確保已提交牌照申請的物管公司於過渡期完結前如符合所有準則可順利獲發牌照,監管局已成立了專責隊伍為物管公司提供到位領牌服務,並已開始主動直接到訪部份物管公司,協助其準備牌照申請所需的文件及資料,以盡快完成領牌手續,成功取得牌照。 另一方面,為協助臨時物管人牌照持有人盡早取得正式物管人牌照,監管局致力提供簡易申領正式牌照安排。現時臨時牌照持有人辦理正式牌照申請時,須向監管局提交「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畢業證書。為進一步簡化申請手續,監管局會接受其他能證明申請人已成功修畢「指明課程」的資料。換而言之,臨時牌照持有人完成「指明課程」後,毋須待院校正式頒發畢業證書,便可馬上提交正式牌照的申請。此外,監管局早前亦已簡化了臨時牌照持有人申請正式牌照的表格,盡量減少申請人需填寫或提交的資料/文件,精簡申請流程 。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已經進入最後倒數階段,業界近日領牌的情況更為積極。鑑於物管公司和物管人數目眾多,牌照申請需有序地進行,才可在過渡期完結前完成所有相關申請程序及發牌工作。監管局現再向尚未提交牌照申請的物管公司呼籲,盡快於本年5月前開展牌照申領程序。如物管公司在本年6/7月(即過渡期臨近完結前)才遞交申請,監管局將不能保證可於7月底過渡期完結前發出牌照。相關物管公司將要面對過渡期完結後未能符合法例要求,以至不能繼續提供物管服務的風險。」 物管公司可透過監管局「物管公司牌照申領專線」(3696 1157)預約由現時至5月底期間合適時段提交牌照申請,有序分流領取牌照,於過渡期後符合法例要求持牌,為市民繼續無間斷提供專業物管服務。 在物管業發牌制度下,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關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須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符合法例規定,繼續提供物管服務。如需領牌的物管公司並未持有有效物管公司牌照,則不得作為物管公司而行事。任何人如違反上述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00及監禁兩年。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與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代表團交流座談

2023年2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與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市住建局)代表團進行座談,就物業管理(物管)業運作及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物管業協作融合作出交流。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隨着2019年正式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特別是去年習主席七一重要講話及二十大報告都進一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粵港澳三方已成立了「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物業設施管理聯合會」,致力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物管行業的交流和合作的深度融合。深圳市物管服務發展蓬勃,今次深圳市住建局代表團來港調研,正正體現和落實了粵港澳大灣區物管業的進一步協作融合。」 民政事務總署人員亦代表特區政府出席座談會,支持港深物管交流合作。除到訪監管局外,市住建局代表團到香港調研亦包括參觀不同類型物業,了解香港物管服務設施及市場發展,並與業界團體進行交流。 監管局於座談向代表團介紹了執行《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的工作。黃主席補充:「監管局鼓勵香港物管業應適時充份把握機會,藉大灣區帶來的契機拓展固有角色及獨特優勢,同時發展新的定位,致力推動大灣區物管業朝專業化優質化發展,讓區內各城市的市民均可享用優質專業的港式物管服務。」 監管局作為負責規管在香港提供物管服務的公司及從業員和推動本地物管業界專業化的法定機構,旨在透過發牌規管及其他相應配套措施,鼓勵和協助物管行業及從業員朝著優質化與專業化發展,提升物管服務專業水平。 是次座談會議由特許房屋經理學會亞太分會作出安排。   照片說明 附圖: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代表團成員包括張雁(前排右三)、易仁金(前排右一)、仇晨卉(後排左三)、謝吾德(後排右四)及張宇紅(後排右三);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前排左三)、副主席許智文教授(前排左二)、行政總裁蕭如彬(前排左一)及總經理(規管事務)彭慧深(後排右二);香港特區政府民政事務總署助理署長吳鴻輝(前排右二)及政務主任袁文耀(後排左二);特許房屋經理學會亞太分會前主席吳沂城(後排左一)及吳光銘(後排右一)在交流座談會議合照。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推出「持續專業發展學券」計劃 鼓勵物管從業員持續進修

2023年2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推動物業管理(物管)業朝專業化優質化發展,並在2022年初推出「持續專業發展計劃」,鼓勵物管從業員持續進修、與時並進。「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已推行一周年,監管局於今日推出「持續專業發展學券」計劃,以進一步鼓勵物管從業員報讀或參與持續專業課程或活動,加強主動性及積極性。 「持續專業發展計劃」為物業管理人(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參與持續進修活動釐定了準則和要求,並透過舉辦不同持續進修講座和活動讓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可更新專業知識及提升技能,在不斷轉變的社會及物管業環境中應對新的挑戰和發揮所長。「持續專業發展計劃」推出至今,獲得業界正面迴響及踴躍支持,截至2022年12月已有近140個由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舉辦的活動或課程獲「持續專業發展計劃」認可。 為了進一步推動「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及加強成效,監管局今日推出「持續專業發展學券」計劃。凡持有監管局發出的臨時或正式物管人牌照的物管從業員,只須在2023年4月30日或以前,下載「PMSA」手機應用程式並開設個人帳戶、在其個人帳戶記錄最少一次於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曾參與監管局在「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下舉辦或認可的活動/課程及經「持續專業發展學券」計劃活動專頁(https://www.pmsa.org.hk/tc/professional-development/cpd_voucherscheme/)提交個人資料進行登記,即可獲得資格參與。 監管局會於5月初抽出5名得獎物管人,並會在監管局網站、Facebook專頁公布結果。得獎物管人各可獲上限港幣一萬元的「持續專業發展學券」,可用作於指定的24個月內(2023年6月至2025年5月)完成符合監管局「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內容範疇及學習模式的培訓活動/課程(不限地域)的開支。「持續專業發展學券」計劃的詳情、條款及細則可參閱活動專頁:https://www.pmsa.org.hk/tc/professional-development/ cpd_voucherscheme/。 監管局於日後會繼續與業界團體、相關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合作,主動舉辦各項與物管專業範疇息息相關的講座和活動,為業界人士提供更多持續進修的機會。有關詳情可參閱監管局網站:https://www.pmsa.org.hk/tc/professional-development/cpd/。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56622

近200物管業界人士參與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持續專業發展講座<br/>加強認識樓宇維修及棚架工程安全

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30分 近200名物業管理(物管)業界人士今天下午參與了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舉辦的持續專業發展講座,以加強對樓宇維修及棚架工程安全的認識。 監管局是次講座以「管理實務」為主題,邀請了屋宇署樓宇部高級結構工程師王守德先生就「樓宇安全,你要理!」作出專題演講,以及建造業議會懸空式竹棚架工作專責小組主席伍新華先生和建造安全行業發展經理鍾榮賢先生與業界分享「懸空式竹棚架的安全錦囊」。大部份參與講座人士為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包括正式及臨時牌照持有人;而所有完成參與講座的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可在監管局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下取得兩小時的認可參與時數,並會獲監管局頒發電子參與證書。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表示:「物管公司及從業員處理樓宇維修保養及棚架工作時,假如未有採取適當安全措施,便很容易發生意外。監管局感謝屋宇署及建造業議會與物管業界就樓宇維修及棚架工程安全積極進行交流,保障及提升業界進行有關工作的職業安全水平,以減少意外發生。」 黃主席續說:「此外,為加強業界對物業保養維修及高空工作時的安全認知,經諮詢各持分者的意見後,監管局已為物管業界制定了《處理吊船工作》及《處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讓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依循守則指南內所列明的各項指引安全行事。」 監管局於2022年初推出「持續專業發展計劃」,鼓勵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在發牌制度過渡期內(至2023年7月31日)以自願形式參與監管局舉辦或認可的持續進修活動或課程,從而更新知識及提升專業技能。這些活動或課程的主題和形式多元化,涵蓋專業知識、法規及管理實務等不同範疇,推動業界人士與時並進,提升專業水平。 截至今年12月,已有近140個由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舉辦的活動或課程獲「持續專業發展計劃」認可。監管局自身亦會繼續與業界團體、相關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合作,主動舉辦各項與物管專業範疇息息相關的講座和活動,為業界人士提供更多持續進修的機會。有關詳情可參閱監管局網站:https://www.pmsa.org.hk/tc/professional-development/cpd/。   照片說明 附圖: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左二)、行政總裁蕭如彬(左一)、建造業議會懸空式竹棚架工作專責小組主席伍新華先生(右二)及屋宇署樓宇部高級結構工程師王守德先生(右一)一同合照留念。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發出物管人牌照數目突破10,000

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3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自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1日實施至今已發出超過10,000個物管人牌照,當中正式物管人牌照約佔66%,臨時物管人牌照約佔34%。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學會)會長李海達及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今日一同主持學會安排的集體領牌活動。謝主席並在活動上,向學會會員陳寶欣女士頒發監管局自物管業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推出以來發出的第一萬個物管人牌照。獲頒物管人(第1級)牌照的陳女士持有學士學位,主修房屋管理。大學畢業後加入物管行業起步擔任物管主任,現時已累積11年香港物管工作經驗,並已獲得晉升,目前負責經理級物管工作。 根據監管局發出首一萬個物管人牌照的數據分析顯示,男性牌照持有人比例相對較高,佔62%,而女性則佔38%。牌照持有人的平均年齡為46歲,63%的年齡介乎31至50歲;牌照持有人最年輕為22歲,而最年長則逾 80歲。 謝主席表示:「物管業本身涵蓋的工種很多,有廣闊發展空間,又需要大量人才入行,適合不同人士投身發展。物管業發牌制度為物管從業員確立了一套客觀專業標準,並提供明確職業發展方向,從業員不論年齡、性別均可在物管行業內發揮所長。我謹代表監管局感謝陳寶欣女士和所有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在物管行業作出的努力貢獻,並祝願其往後更上一層樓,於物管崗位發光發熱,為公眾提供優質物管服務,一同打造更美好的香港社區,讓市民大眾安居樂業。」 為期三年的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至今剩下不足 250天。謝主席再次強調:「為確保所有物管公司及相關物管人員在過渡期完結前能成功申領牌照,於過渡期後能無間斷地繼續提供物管服務,尚未領牌的物管公司及從業員事不宜遲,應把握時間,盡早開展申請程序。」 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今天響應監管局呼籲,旗下超過60名會員集體向監管局遞交牌照申請以及領取牌照,並與監管局主席交流物管業的最新資訊。 在物管業發牌制度下,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關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指定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須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符合法例規定,繼續提供物管服務。物管人牌照分為兩級,物管人牌照(第1級)持有人除了須持有相關學士學位(或以上)或同等學歷及相關物管工作經驗外,亦必須擁有專業資格,屬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的會員;而物管人牌照(第2級)持有人則須擁有副學士、文憑(或以上)或同等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 圖片說明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右二)在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的集體領牌活動上,向學會會員陳寶欣(中)頒發監管局發出的第一萬個物管人牌照。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左一)、學會會長李海達(左二)及康業服務有限公司助理董事李惠芳(右一)一同拍照留念。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歡迎新主席及成員任命

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歡迎行政長官委任黃江天博士接替即將卸任的謝偉銓議員為監管局主席,以及委任陳志球博士、羅浩博、潘建良、歐楚筠、張天任、黃巧欣、左滙雄、何杏研、劉文杰、楊子熙、姚國威及楊哲安為監管局新成員,並再度委任現任監管局副主席許智文教授和六名現有成員,包括郭岳忠、譚國榮、黃栢欣、周聯僑、房屋署署長或其代表及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或其代表。所有新任命和再度任命為期三年,由2022年12月1日起生效。 另外,現任監管局成員包括陳恒鑌議員、陳繼宇博士、梁文廣議員、吳光銘、吳韻宜、譚領律、黃輝成、甄韋喬博士、易志明議員及葉興國將會於2022年11月30日卸任。 監管局的創始主席謝偉銓表示:「我深感榮幸,過去六年在監管局全體成員和民政事務總署致力推動,以及監管局行政辦事處(行政辦)員工團隊同心協力工作下,得以見證落實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並獲得業界正面迴響及支持,象徵著創建香港物管業新未來的里程啟步前行,朝專業化優質化向前發展。而監管局於新冠疫情肆虐期間,兩度接受政府委託,致力執行「物管支援計劃」,為前線物管員工適時提供津貼資助,並肯定其參與防疫抗疫工作所作出的貢獻,均獲得業界的稱譽。我在此衷心感謝每一位與我並肩同行、支持監管局的工作及提供寶貴意見的合作伙伴,讓監管局工作得以順利向前邁進,取得良好成果。」 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表示:「我和監管局行政辦全體員工衷心感謝謝偉銓主席及所有監管局現屆成員在任期內,竭誠服務,為監管局工作奠定堅實基礎,並對推動物管業發展作出巨大貢獻。監管局行政辦亦期待與黃江天博士及新一屆監管局成員緊密攜手合作,就發牌規管、制定守則及鼓勵業界持續進修各方面共同努力,提升香港物管業地位及服務專業水平。」 監管局成員由行政長官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委任。新委任及續任成員分別來自三個類別,包括「第I類人士」:從事物業管理服務的個人、「第II類人士」:不屬第I類人士的個人,並因具備物業管理、一般行政或消費者事務方面的經驗,而獲行政長官認為具備物業管理服務的知識,以及「第III類人士」:不屬第I類人士或第II類人士的個人,而獲行政長官認為適合獲委任為監管局成員。

物業管理業持牌人名單明天刊憲

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明天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規定,刊憲公布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下截至2022年10月31日的持牌人名單。 截至今天(11月24日),監管局已發出近10,000個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牌照佔66%,臨時牌照佔34%。物管公司方面,已有400多間公司申領牌照,而其中逾210間已成功獲發牌。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尚餘200多天便會完結,物管公司及從業員應事不宜遲,盡早申領牌照。隨着發牌制度得到社會各界的認受及支持,愈來愈多物管公司加快步伐申領牌照以符合參與聘用物管服務的招標要求或續約條件,而市場上包括政府部門及很多公營機構均以監管局發出的物管人牌照作為接納物管從業員參與不同工作的標準。」 今次刊憲的持牌人名單(截至2022年10月31日)載有共9,075個持牌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的資料,以供公眾查閱。 業主組織及公眾可透過以下途徑查核持牌物管公司、物管人(第1級)及(第2級)正式及臨時牌照持有人的資料,包括公司名稱/物管人姓名及牌照號碼: 持牌人登記冊(網上版)— 可瀏覽監管局網站 https://eapplication.pmsa.org.hk/registers/;或 持牌人登記冊(原版)— 於監管局辦事處(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8樓806-8室)辦公時間內閱覽。 監管局早前推出了「預約領牌計劃」,物管公司可透過「物管公司牌照申領專線」(3696 1157)預約由現時至明年5月底期間的合適時段提交牌照申請,以便利物管公司於過渡期完結(即2023年7月31日)前有序分流領取牌照,於過渡期後符合法例要求持牌,為市民繼續無間斷提供專業物管服務。 謝主席強調:「假如物管公司選擇於明年5月底以後才遞交牌照申請,監管局將不能保證可於明年7月31日前發出牌照。如果物管公司屆時尚未能領牌,將要面對過渡期完結後無法符合法例要求,以至未能繼續提供物管服務的風險。」 在物管業發牌制度下,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關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指定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須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符合法例規定,繼續提供物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