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自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1日实施至今,已发出近11,000个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牌照占67%,临时牌照占33%。物管公司方面,已有500多间公司申领牌照,而其中300多间已成功获发牌。
监管局明天(2023年2月17日)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规定,刊宪公布物管业发牌制度下截至2023年1月31日的持牌人名单。
物管业发牌制度的三年过渡期将于不足半年内完结(至2023年7月31日)。由于申领物管公司牌照的审批程序较详细(包括须根据有关公契核实物管公司每个管理物业的单位数目、确定其聘用足够的持牌物管人以符合发牌制度下最低人手比例等相关发牌准则),为确保已提交牌照申请的物管公司于过渡期完结前如符合所有准则可顺利获发牌照,监管局已成立了专责队伍为物管公司提供到位领牌服务,并已开始主动直接到访部份物管公司,协助其准备牌照申请所需的文件及资料,以尽快完成领牌手续,成功取得牌照。
另一方面,为协助临时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尽早取得正式物管人牌照,监管局致力提供简易申领正式牌照安排。现时临时牌照持有人办理正式牌照申请时,须向监管局提交「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明课程」(「指明课程」)毕业证书。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监管局会接受其他能证明申请人已成功修毕「指明课程」的资料。换而言之,临时牌照持有人完成「指明课程」后,毋须待院校正式颁发毕业证书,便可马上提交正式牌照的申请。此外,监管局早前亦已简化了临时牌照持有人申请正式牌照的表格,尽量减少申请人需填写或提交的资料/文件,精简申请流程 。
监管局主席黄江天博士表示:「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已经进入最后倒数阶段,业界近日领牌的情况更为积极。鉴于物管公司和物管人数目众多,牌照申请需有序地进行,才可在过渡期完结前完成所有相关申请程序及发牌工作。监管局现再向尚未提交牌照申请的物管公司呼吁,尽快于本年5月前开展牌照申领程序。如物管公司在本年6/7月(即过渡期临近完结前)才递交申请,监管局将不能保证可于7月底过渡期完结前发出牌照。相关物管公司将要面对过渡期完结后未能符合法例要求,以至不能继续提供物管服务的风险。」
物管公司可透过监管局「物管公司牌照申领专线」(3696 1157)预约由现时至5月底期间合适时段提交牌照申请,有序分流领取牌照,于过渡期后符合法例要求持牌,为市民继续无间断提供专业物管服务。
在物管业发牌制度下,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的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关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须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符合法例规定,继续提供物管服务。如需领牌的物管公司并未持有有效物管公司牌照,则不得作为物管公司而行事。任何人如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00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