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正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自去年8月实施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至今,已发出共超过3,000个物业管理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牌照。明天监管局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规定,刊宪公布发牌制度下截至4月30日的持牌人名单,以供公众查阅。有关名单载有共超过2,775个持牌物业管理人(物管人)及持牌物业管理公司(物管公司)的数据。
自2020年8月1日发牌制度正式实施后,截至5月18日,监管局共发出超过3,000个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发牌制度正式实施9个月,监管局已发出超过3,000个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约占53%,临时物管人牌照约占47%。」
推行物管业发牌制度的目的是透过制订及执行一套专为香港物管业而设的发牌规管制度及相应配套措施,鼓励及协助物管业及从业员朝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为让业界有充足时间适应,发牌制度设有3年过渡期。物管从业员如具备有关工作经验,但未能符合相关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须于过渡期内先申领临时牌照,并于临时牌照届满前完成修读为配合落实发牌制度而开设的「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明课程」(指明课程),便可在毋须符合相关学历/专业资格规定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
监管局已委托了4间大专院校承办指明课程,包括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指明课程自去年10月起陆续开课,至今开办共21班公开招生班别及17班企业包班(即由个别物管公司直接与院校接洽,为其辖下员工提供指明课程),学员人数已超过1,200人。
第一期的指明课程于今年第二季起会相继完成,鉴于会有临时牌照持有人陆续修毕指明课程(毕业学员),监管局现为有关毕业学员提供简易申领正式牌照的安排,以助他们尽早成为正式牌照持有人。有关毕业学员在办理正式牌照申请时,只须填写物管人牌照申请表上的指定部分(包括第一部分「申请牌照类别」、第二部分「个人资料」、第六部分「有关申请人是否或曾是持牌物业管理公司的董事或合伙人的数据」,以及第七部分「声明」),其余部分则毋须填写,以简化填写申请表格。填妥及签署申请表格后,申请人只须递交有关表格的正本及其指明课程的毕业证书(包括正本及复本),可获豁免而毋须提交其他办理申领物管牌照的文件,例如「香港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确认书」等工作经验证明文件 ,以简化相关手续。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我呼吁持有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的学员于修毕指明课程后尽快按简化了的手续申领正式物业管理人牌照,携手推动业界朝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为公众提供优质物管服务。」
有关申领牌照的信息 |
办理网上预约服务 |
网页: https://www.pmsa.org.hk/tc/licensing-regime/ |
网页: |
查询电话:(852) 3696 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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