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正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日就即将发出的两份物业管理业操守守则(《操守守则》),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代客户收取的款项操守守则》及《物业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结束须履行的责任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召开聚焦小组会议,听取13个业界团体共接近30名代表意见,期望有关守则内容更切合业界需要。该两份《操守守则》预计于2021年第二季正式刊宪生效。
基于疫情关系及保持社交距离,聚焦小组会议以网上形式进行。
随着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于去年8月正式实施,为了更有效提升物业管理(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的专业水平,监管局就不同物管范畴发出《操守守则》及相关的《良好作业指南》,为业界提供实务指引。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监管局在制订《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时,会向物管业界、业主组织、廉政公署及消费者委员会进行咨询,冀能收集各方意见,令相关《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更全面和更实用。」
监管局在发牌制度落实半年间已推出三份《操守守则》,包括《一般操守守则》、《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投诉的机制操守守则》及《物业管理公司须有效控制物业管理业务操守守则》,有关《操守守则》内容、相关的《良好作业指南》及常见问题可于监管局网页下载:
https://pmsa.org.hk/sc/regulatory/regulating-licensees#reg-04
监管局随后会就其他物管范畴按情况适时发出不同的《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供业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于:
- 就业主/法团会议委任代表的文书的处理;
- 向客户提供订明数据及财务文件;
- 防止贪污事宜;
- 应付紧急事故;
- 保障个人资料;
- 于物业进行棚架相关工作的管理;
- 代客户进行采购服务,以及
- 于物业派发宣传刊物的管理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