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00分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明天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規定,刊憲公布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下截至2022年1月31日的持牌人名單。有關名單載有共 6,115個持牌物管人及公司的資料,以供公眾查閱。
在發牌制度下,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關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指定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須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按法例規定繼續提供物管服務。
物管業發牌制度實施至今年2月中旬,監管局已發出6,200多個物管人及公司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公司牌照佔 61%,臨時物管人牌照佔39%。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發牌制度下的三年過渡期(至2023年7月底)已過一半,物業管理人申領牌照情況踴躍,但物管公司方面相對緩慢,目前只有超過50間物管公司已申領牌照。監管局會加強對物管公司的推廣工作,呼籲其盡早領牌。另一方面,業主組織亦應盡早了解所聘用的物管公司有關申領牌照安排及時間表,尤其是服務合約期會跨越2023年8月1日的物管公司,以確保其於上述日期前已持有有效物管公司牌照,避免物管服務受到影響。」
謝主席補充:「監管局預計大部分物管公司將於未來18個月提交牌照申請。若監管局於短時間內或過渡期臨近時接獲大量申請,會對審批工作構成壓力,影響進度。如個別物管公司遞交資料不完備或未能完全符合相關發牌準則,更有機會未能趕及在過渡期完結前獲發牌照,可能於過渡期完結後未能無縫提供物管服務,並影響使用有關物管服務人士的日常起居工作。此外,業主組織在未來進行招標聘用物管公司時,亦應考慮以物管公司必須持牌作為參與投標的先決條件。」
業主組織及公眾可透過以下途徑查核持牌物管公司、物管人(第1級)及(第2級)正式及臨時牌照持有人的資料,包括公司名稱/物管人姓名及牌照號碼:
• 持牌人登記冊(網上版)— 可瀏覽監管局網站 https://eapplication.pmsa.org.hk/registers/;或
• 持牌人登記冊(原版)— 於監管局辦事處(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8樓806-8室)辦公時間內閱覽。
物管從業員如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能符合相關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準則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可於發牌制度過渡期內先申領臨時牌照,並於臨時牌照有效期內成功修畢為配合落實發牌制度而開設的「監管局指明課程」,即可在並未符合相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準則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目前已有近2,000名人士就讀「監管局指明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