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就將軍澳彩明苑有關業主立案法團資金疑遭挪用的事件表示關注。由於事件已交由警方進行調查,而彩明苑業主亦會稍後召開大會討論,監管局會密切注視,然後採取適當跟進。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監管局正密切注視事態發展,並檢視在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下可如何適當跟進。」
謝主席補充:「監管局一直鼓勵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早日申領牌照,早前亦已發信給全港一萬多個業主組織(包括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委員會),呼籲其鼓勵所屬物業的物管公司早日申領物管公司牌照(除非有關物管公司於2023年7月31日物管業發牌制度3年過渡期完結之前持有牌照,否則於該日期後不得作為物管公司行事),而在未來進行招標聘用物管公司時,亦應考慮要求參與投標的物管公司必須持牌,作為參與投標的先決條件。」
此外,謝主席強調:「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的實施,有助監管局更有效規管持牌物管公司及物業管理人的運作和提供的物管服務,讓物管業及從業員朝着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監管局已發出向物管公司提供實務指引的一般操守守則,物管公司須有效控制物管服務及物管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的操守守則,稍後亦會發出物管公司向客戶提供財務文件的操守守則,供持牌物管公司遵守。跟進今次事件,監管局亦會研究發出物管公司處理代客戶支付款項的操守守則,為業界提供實務指引,幫助業主組織作出妥善安排。」
監管局會與各持份者包括政府民政事務總署保持聯絡,密切注視彩明苑事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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