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日公布,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發牌制度)自去年8月正式實施,至今已收到超過3,200宗牌照申請預約,其中超過3,000宗申請人已向監管局遞交申請文件。截至昨日(2月9日),監管局共已發出超過2,000個物業管理(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雖然發牌制度正式實施只有半年,監管局已發出超過2,000個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佔54.1%,臨時物管人牌照佔45.9%。我在此呼籲業界人士及物管公司把握時間早日申領相關牌照,攜手推動業界朝着優質化和專業化發展。」
發牌制度設有3年過渡期,讓業界有充足時間適應。物管從業員如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能符合相關的學歷/專業資格要求,須於過渡期內先申領臨時牌照,並於臨時牌照屆滿前完成修讀監管局的指明課程(指明課程),便可在毋須符合相關學歷/專業資格規定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監管局已委托了4間大專院校承辦指明課程,包括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以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指明課程自去年10月開始陸續開課,第一期課程收生情況理想,而第二期課程亦已招生。至今4間院校已開辦9班公開招生班別及10班企業包班(即由個別物管公司直接與院校接洽,為其轄下員工提供指明課程),學員人數共超過600人。
有關指明課程已納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的課程名單」內,學員修畢課程後可申請持續進修基金資助課程費用。上述4間院校提供課程地點包括港島區、九龍及新界,盡量方便學員選擇地點上學。
謝主席補充:「為保證指明課程的教學質素,監管局會派員到有關院校進行視學,以確保院校提供的指明課程教學內容符合既定的課程大綱,並履行各項監管局要求的質素保證措施。」
有關申領牌照的資訊 |
有關監管局指明課程的資訊 |
查詢電話:(852) 3696 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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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 https://www.pmsa.org.hk/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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