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30分
委任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成員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下列人士為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成員,任期三年,由二○一六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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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銓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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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興
第I類人士(從事物業管理服務的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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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國榮
黃輝成
吳光銘
郭岳忠
甄韋喬
第II類人士(不屬第I類人士的個人,並因具備物業管理、一般行政或消費者事務方面的經驗,而獲行政長官認為具備物業管理服務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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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栢欣
吳韻宜
許智文教授
陳繼宇博士
第III類人士(不屬第I類或第II類人士的個人,而獲行政長官認為適合獲委任為監管局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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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恒鑌
易志明
葉興國
譚領律
鄭麗琼
梁文廣
伍翠瑤
房屋署署長或其代表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或其代表
監管局是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成立的法人團體,其主要職能是透過發牌照予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人,規管及管制在香港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推動物業管理業專業行事持正,並提高該專業的能力及專業性;及維持和提升物業管理業專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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