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已按《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規定完成編印《物業管理業監管局2020–21周年報告》(《周年報告》),並於今天提交立法會省覽。
《周年報告》概述了監管局由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的主要工作及未來發展計劃。落實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的《物業管理服務(發牌及相關事宜)規例》(《規例》)已於年內提交立法會,並順利通過「先訂立、後審議」的立法程序。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1日按《物管條例》及《規例》正式實施,為香港物管業發展奠下新的里程碑。
為配合實施發牌制度,監管局於2020–21年內制定了不同物管範疇的《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為業界運作提供實務指引,提升業界專業水平;開設「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讓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能符合相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準則的物管從業員可首先申領臨時牌照,然後報讀指明課程,而成功完成課程後即可申領正式牌照,以符合法例規定,繼續提供物管服務;同時亦執行了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為前線物管員工提供財政支援,以肯定和鼓勵物管業界齊心抗疫。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截至2021年9月底,監管局共發出了4千多個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推出了七份《操守守則》及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而指明課程亦累計開辦了49班合共招收近1,500名學員。」
謝主席補充:「此外,監管局亦已超額完成執行『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劃』,總共批出及發放超過港幣11億元資助,惠及近4萬幢樓宇及逾16萬名前線物管員工。」
監管局展望未來會繼續針對業界的運作需要制訂不同物管範疇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為業界行事持正提供更多及更全面的實務指引;同時會開展「持續專業發展計劃」,鼓勵業界從業員培養持續進修文化,提升專業水平。監管局亦會檢討處理牌照申請的工作,藉以優化服務水平及提升審批工作效率,讓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更便利申領牌照。
在物管業發牌制度下,於香港為有公契的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這些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的物管人,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須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按《物管條例》規定繼續提供物管服務。
《周年報告》已上載監管局網頁,市民可瀏覽以下連結:
https://www.pmsa.org.hk/wp-content/uploads/PMSAAR2020-21_TC.pdf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