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物管條例》獲得通過,標誌著社會普遍認同物業管理服務的重要性。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從業員在協助業主妥善管理物業方面,擔當重要角色。物業管理講求多方面的專業服務,其服務質素亦會影響樓宇的安全和衛生水平及市民的生活環境。因此,規管和提升物業管理質素的工作更形重要。
監管局是根據《物管條例》成立的法定機構。作為一個法定監管機構,監管局肩負規管和推動業界發展的責任。監管局的目標是透過制訂及執行一套符合香港情況的發牌制度及其他相應配套措施,藉以鼓勵及協助物業管理行業及其從業員朝著優質化及專業化發展,從而提升生活環境質素。
發牌制度
為實施強制發牌制度,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人均設有最低資歷要求。在該規管制度下,監管局獲賦權執行相關法例及發出操守守則,並向犯違紀行為的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人作出紀律處分,以規管及管制物業管理服務的提供。 牌照分為兩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