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2021-22周年報告 —
發牌制度過渡期倒數 創建物管新未來
本人深感榮幸,以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主席身份,代表監管局全體成員向政府提交第六份《物業管理業監管局2021–22周年報告》(《周年報告》),概述監管局由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的主要工作及未來發展計劃。《周年報告》亦已於2022年11月2日提交立法會省覽。
回顧過去六年,隨着《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於2016年刊憲生效,監管局正式成立,成為法定機構,肩負起規管和帶領香港物業管理(物管)業朝專業化優質化向前發展的重任。在監管局全體成員致力推動及行政辦事處(行政辦)團隊同心協力工作下,監管局開展了一段充滿挑戰但具有意義的歷程。在成立初期,監管局首先要處理欠缺財政資源問題,向政府申請貸款,以應付早期營運開支。監管局其後一直恪守審慎理財、量入為出的原則,並於2018年落實《物業管理服務(徵款)規例》(第626A章),為監管局提供重要的收入來源,而監管局的財政狀況隨後亦得以穩健發展。
為貫徹落實《物管條例》的立法目標,監管局一直致力為實施物管業發牌制度作好準備,由制定發牌準則和程序、認可業界專業團體、與不同辦學團體╱院校協作,提供「監管局指明課程」,以協助業內具備物管工作經驗但未有相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從業員申領物管人牌照、以至建立各項發牌制度的配套措施,包括制定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的操守守則、行業持續專業發展的框架和培訓安排、投訴機制、處理違規的紀律聆訊程序等,以全面配合發牌制度的落實和執行。經廣泛諮詢後,發牌制度的附屬法例《物業管理服務(發牌及相關事宜)規例》(第626B章)於2020年獲得通過,促使物管業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1日正式實施。三年過渡期的開展,象徵著創建香港物管業新未來的旅程啟步前行。
創建物管新未來
監管局於2021-22年內繼續致力推動落實物管業發牌制度,發出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而一系列物管業發牌制度的相關配套措施亦於年內順利推出,當中包括就不同物管範疇制定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為業界提供切合所需的實務指引;以及推出「持續專業發展計劃」,為物管持牌人參與持續進修活動釐定了準則和要求,並透過舉辦不同講座和活動鼓勵物管持牌人不斷學習新的知識和技能,與時並進。
截至 2022 年 11 月,監管局已發出 9,700 多個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而四間承辦「監管局指明課程」的大專院校至今提供了超過 2,800 個學額,讓臨時物管牌照持有人於成功修畢課程後可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監管局並就不同物管範疇制定了共 14 份操守守則及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在「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下,亦有逾 120 個由監管局「認可專業團體」及其他機構舉辦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或課程獲得認可。
支援前線抗疫
此外,監管局於2022年2月亦再次接受民政事務總署委託,負責執行政府在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業管理業界(環境衞生和保安人員)抗疫支援計劃」,向合資格物業內提供服務的前線物管員工(包括參與清潔及保安工作的員工)提供財政資助,肯定業界在疫情下付出的努力和鼓勵大家繼續同心抗疫。所有申請的審批工作現在已經完成,監管局共批出超過港幣17 億6 千萬元津貼,惠及逾18 萬8 千名在約4 萬幢私人住宅、綜合用途樓宇及工商大廈提供認可服務的前線物管員工。
邁向物管新里程
自物管業發牌制度正式實施後,監管局一直透過「發牌規管」、「制定守則」及「鼓勵持續進修」三管齊下,與各政府部門、公營機構及業界團體協作,凝聚各方力量,提升香港物管業地位及服務專業水平。物管業發牌制度的三年過渡期已進入倒數階段,尚餘200 多天,意味着物管業正逐步邁向新里程。展望未來監管局會繼續加緊處理發牌工作,並以推動物管公司盡早於過渡期餘下時間申領牌照為首要目標,我在此再次呼籲業主組織必須留意其聘用的物管公司是否已經申領牌照,以確保過渡期後物管服務可繼續正常提供;同時,亦會就更多不同物管範疇制定守則指南,為業界提供實務指引,並致力推動「持續專業發展計劃」,為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提供更多元化的課程及活動,為業界未來發展注入源源不絕的新動力。
最後,我衷心感謝監管局所有成員及民政事務總署在過去一年對監管局工作的支持及提供寶貴意見,讓監管局工作得以順利向前邁進,取得良好成果。另外,我亦要感謝行政總裁及行政辦全體員工的辛勤努力,尤其在疫情肆虐期間仍全力以赴支援監管局落實完成各項工作。
經過六年來就物管事宜緊密及深度的參與,我對香港物管業的未來發展充滿憧憬,充滿期待。監管局會一直與物管業界持續共同努力,攜手邁向物管新里程、一同抱擁物管新世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
謝偉銓
(只有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