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0物管业界人士参与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持续专业发展讲座<br/>加强认识楼宇维修及棚架工程安全
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30分 近200名物业管理(物管)业界人士今天下午参与了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举办的持续专业发展讲座,以加强对楼宇维修及棚架工程安全的认识。 监管局是次讲座以「管理实务」为主题,邀请了屋宇署楼宇部高级结构工程师王守德先生就「楼宇安全,你要理!」作出专题演讲,以及建造业议会悬空式竹棚架工作专责小组主席伍新华先生和建造安全行业发展经理钟荣贤先生与业界分享「悬空式竹棚架的安全锦囊」。大部份参与讲座人士为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包括正式及临时牌照持有人;而所有完成参与讲座的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可在监管局的「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下取得两小时的认可参与时数,并会获监管局颁发电子参与证书。 监管局主席黄江天表示:「物管公司及从业员处理楼宇维修保养及棚架工作时,假如未有采取适当安全措施,便很容易发生意外。监管局感谢屋宇署及建造业议会与物管业界就楼宇维修及棚架工程安全积极进行交流,保障及提升业界进行有关工作的职业安全水平,以减少意外发生。」 黄主席续说:「此外,为加强业界对物业保养维修及高空工作时的安全认知,经咨询各持分者的意见后,监管局已为物管业界制定了《处理吊船工作》及《处理棚架工作》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让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依循守则指南内所列明的各项指引安全行事。」 监管局于2022年初推出「持续专业发展计划」,鼓励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在发牌制度过渡期内(至2023年7月31日)以自愿形式参与监管局举办或认可的持续进修活动或课程,从而更新知识及提升专业技能。这些活动或课程的主题和形式多元化,涵盖专业知识、法规及管理实务等不同范畴,推动业界人士与时并进,提升专业水平。 截至今年12月,已有近140个由监管局「认可专业团体」举办的活动或课程获「持续专业发展计划」认可。监管局自身亦会继续与业界团体、相关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合作,主动举办各项与物管专业范畴息息相关的讲座和活动,为业界人士提供更多持续进修的机会。有关详情可参阅监管局网站:https://www.pmsa.org.hk/tc/professional-development/cpd/。 照片说明 附图: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主席黄江天(左二)、行政总裁萧如彬(左一)、建造业议会悬空式竹棚架工作专责小组主席伍新华先生(右二)及屋宇署楼宇部高级结构工程师王守德先生(右一)一同合照留念。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发出物管人牌照数目突破10,000
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自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1日实施至今已发出超过10,000个物管人牌照,当中正式物管人牌照约占66%,临时物管人牌照约占34%。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香港地产行政师学会(学会)会长李海达及监管局行政总裁萧如彬今日一同主持学会安排的集体领牌活动。谢主席并在活动上,向学会会员陈宝欣女士颁发监管局自物管业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推出以来发出的第一万个物管人牌照。获颁物管人(第1级)牌照的陈女士持有学士学位,主修房屋管理。大学毕业后加入物管行业起步担任物管主任,现时已累积11年香港物管工作经验,并已获得晋升,目前负责经理级物管工作。 根据监管局发出首一万个物管人牌照的数据分析显示,男性牌照持有人比例相对较高,占62%,而女性则占38%。牌照持有人的平均年龄为46岁,63%的年龄介乎31至50岁;牌照持有人最年轻为22岁,而最年长则逾 80岁。 谢主席表示:「物管业本身涵盖的工种很多,有广阔发展空间,又需要大量人才入行,适合不同人士投身发展。物管业发牌制度为物管从业员确立了一套客观专业标准,并提供明确职业发展方向,从业员不论年龄、性别均可在物管行业内发挥所长。我谨代表监管局感谢陈宝欣女士和所有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在物管行业作出的努力贡献,并祝愿其往后更上一层楼,于物管岗位发光发热,为公众提供优质物管服务,一同打造更美好的香港社区,让市民大众安居乐业。」 为期三年的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至今剩下不足 250天。谢主席再次强调:「为确保所有物管公司及相关物管人员在过渡期完结前能成功申领牌照,于过渡期后能无间断地继续提供物管服务,尚未领牌的物管公司及从业员事不宜迟,应把握时间,尽早开展申请程序。」 香港地产行政师学会今天响应监管局呼吁,旗下超过60名会员集体向监管局递交牌照申请以及领取牌照,并与监管局主席交流物管业的最新资讯。 在物管业发牌制度下,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的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关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指定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须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符合法例规定,继续提供物管服务。物管人牌照分为两级,物管人牌照(第1级)持有人除了须持有相关学士学位(或以上)或同等学历及相关物管工作经验外,亦必须拥有专业资格,属监管局「认可专业团体」的会员;而物管人牌照(第2级)持有人则须拥有副学士、文凭(或以上)或同等学历及相关工作经验。 图片说明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右二)在香港地产行政师学会的集体领牌活动上,向学会会员陈宝欣(中)颁发监管局发出的第一万个物管人牌照。监管局行政总裁萧如彬(左一)、学会会长李海达(左二)及康业服务有限公司助理董事李惠芳(右一)一同拍照留念。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欢迎新主席及成员任命
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欢迎行政长官委任黄江天博士接替即将卸任的谢伟铨议员为监管局主席,以及委任陈志球博士、罗浩博、潘建良、欧楚筠、张天任、黄巧欣、左汇雄、何杏研、刘文杰、杨子熙、姚国威及杨哲安为监管局新成员,并再度委任现任监管局副主席许智文教授和六名现有成员,包括郭岳忠、谭国荣、黄栢欣、周联侨、房屋署署长或其代表及民政事务总署署长或其代表。所有新任命和再度任命为期三年,由2022年12月1日起生效。 另外,现任监管局成员包括陈恒镔议员、陈继宇博士、梁文广议员、吴光铭、吴韵宜、谭领律、黄辉成、甄韦乔博士、易志明议员及叶兴国将会于2022年11月30日卸任。 监管局的创始主席谢伟铨表示:「我深感荣幸,过去六年在监管局全体成员和民政事务总署致力推动,以及监管局行政办事处(行政办)员工团队同心协力工作下,得以见证落实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并获得业界正面回响及支持,象征着创建香港物管业新未来的里程启步前行,朝专业化优质化向前发展。而监管局于新冠疫情肆虐期间,两度接受政府委托,致力执行「物管支援计划」,为前线物管员工适时提供津贴资助,并肯定其参与防疫抗疫工作所作出的贡献,均获得业界的称誉。我在此衷心感谢每一位与我并肩同行、支持监管局的工作及提供宝贵意见的合作伙伴,让监管局工作得以顺利向前迈进,取得良好成果。」 监管局行政总裁萧如彬表示:「我和监管局行政办全体员工衷心感谢谢伟铨主席及所有监管局现届成员在任期内,竭诚服务,为监管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并对推动物管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监管局行政办亦期待与黄江天博士及新一届监管局成员紧密携手合作,就发牌规管、制定守则及鼓励业界持续进修各方面共同努力,提升香港物管业地位及服务专业水平。」 监管局成员由行政长官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委任。新委任及续任成员分别来自三个类别,包括「第I类人士」: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个人、「第II类人士」:不属第I类人士的个人,并因具备物业管理、一般行政或消费者事务方面的经验,而获行政长官认为具备物业管理服务的知识,以及「第III类人士」:不属第I类人士或第II类人士的个人,而获行政长官认为适合获委任为监管局成员。
物业管理业持牌人名单明天刊宪
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明天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规定,刊宪公布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下截至2022年10月31日的持牌人名单。 截至今天(11月24日),监管局已发出近10,000个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牌照占66%,临时牌照占34%。物管公司方面,已有400多间公司申领牌照,而其中逾210间已成功获发牌。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尚余200多天便会完结,物管公司及从业员应事不宜迟,尽早申领牌照。随着发牌制度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受及支持,愈来愈多物管公司加快步伐申领牌照以符合参与聘用物管服务的招标要求或续约条件,而市场上包括政府部门及很多公营机构均以监管局发出的物管人牌照作为接纳物管从业员参与不同工作的标准。」 今次刊宪的持牌人名单(截至2022年10月31日)载有共9,075个持牌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的资料,以供公众查阅。 业主组织及公众可透过以下途径查核持牌物管公司、物管人(第1级)及(第2级)正式及临时牌照持有人的资料,包括公司名称/物管人姓名及牌照号码: 持牌人登记册(网上版)— 可浏览监管局网站 https://eapplication.pmsa.org.hk/registers/;或 持牌人登记册(原版)— 于监管局办事处(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8楼806-8室)办公时间内阅览。 监管局早前推出了「预约领牌计划」,物管公司可透过「物管公司牌照申领专线」(3696 1157)预约由现时至明年5月底期间的合适时段提交牌照申请,以便利物管公司于过渡期完结(即2023年7月31日)前有序分流领取牌照,于过渡期后符合法例要求持牌,为市民继续无间断提供专业物管服务。 谢主席强调:「假如物管公司选择于明年5月底以后才递交牌照申请,监管局将不能保证可于明年7月31日前发出牌照。如果物管公司届时尚未能领牌,将要面对过渡期完结后无法符合法例要求,以至未能继续提供物管服务的风险。」 在物管业发牌制度下,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的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关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指定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在2023年8月1日起必须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符合法例规定,继续提供物管服务。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2021–22周年报告》提交立法会省覧 <br/>发牌制度过渡期倒数 创建物管新未来
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物管条例》)规定完成编印《物业管理业监管局2021–22周年报告》(《周年报告》),并于今天提交立法会省览。 《周年报告》概述了监管局由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的主要工作及未来发展计划。监管局于 2021–22 年内继续致力推动落实物业管理(物管)业发牌制度,发出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而一系列物管业发牌制度的相关配套措施亦于年内顺利推出,当中包括就不同物管范畴制定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为业界提供切合所需的实务指引;以及推出「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为物管持牌人参与持续进修活动厘定了准则和要求,并透过举办不同讲座和活动鼓励物管持牌人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与时并进。 截至 2022 年 11 月,监管局已发出 9,000 多个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而四间承办「监管局指明课程」的大专院校至今提供了超过 2,800 个学额,让临时物管牌照持有人于成功修毕课程后可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监管局并就不同物管范畴制定了共 14 份操守守则及相关的良好作业指南;在「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下,亦有逾 120 个由监管局「认可专业团体」及其他机构举办的持续专业发展活动或课程获得认可。 监管局于2022年2月再次接受民政事务总署委托,负责执行政府在第六轮「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业管理业界(环境卫生和保安人员)抗疫支援计划」,向合资格物业内提供认可服务的前线物管员工提供财政资助,肯定业界在疫情下付出的努力和鼓励大家继续同心抗疫。所有申请的审批工作已经完成,监管局共批出超过港币17亿6千万元津贴,惠及逾18万8千名在约4万幢私人住宅、综合用途楼宇及工商大厦提供认可服务的前线物管员工。」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自物管业发牌制度正式实施后,监管局一直透过「发牌规管」、「制定守则」及「鼓励持续进修」三管齐下,与各政府部门、公营机构及业界团体协作,凝聚各方力量,提升香港物管业地位及服务专业水平。物管业发牌制度的三年过渡期已进入倒数阶段,尚余200多天,意味着物管业正逐步迈向新里程。展望未来监管局会继续加紧处理发牌工作,以推动物管公司尽早于过渡期余下时间申领牌照为首要目标,在此再次呼吁业主组织留意其聘用的物管公司是否已经申领牌照,以确保过渡期后物管服务可继续正常提供;同时,亦会就更多不同物管范畴制定守则指南,为业界提供实务指引,并致力推动「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为物管人牌照持有人提供更多元化的课程及活动,为业界未来发展注入源源不绝的新动力。」 《周年报告》已上载于监管局网页,市民可登入以下连结浏览详情: https://www.pmsa.org.hk/wp-content/uploads/PMSAAR2021-22_TC.pdf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年报 (2021 / 2022)
物业管理业《处理吊船工作》操守守则明天刊宪
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物管条例》)第5(1)条下发出的《处理吊船工作》操守守则明天会刊宪生效;而相关的《良好作业指南》亦已同时制定,向物业管理(物管)业界提供有关涉及吊船工作的实务指引。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监管局非常注重物管工作的工业安全问题。香港楼宇大部分向高空发展,而新建住宅物业及办公室大楼多采用落地玻璃幕墙设计,物管公司及物管从业员不时因进行保养维修及清洁工作而需要频繁使用吊船。经咨询各持分者的意见后,监管局制定有关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以加强提升业界进行吊船工作的安全水平,进一步增加业界对吊船工作的安全意识,并呼吁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依循守则指南内所列明的各项指引行事,以避免意外发生。」 《处理吊船工作》操守守则内容涵盖以下范畴: 物管公司自行进行吊船工作所须注意事项; 物管公司安排进行吊船工作所须注意事项; 物管公司处理个别单位业户自行进行吊船工作所须注意事项; 物管公司应如何监察进行吊船工作; 物管公司应如何就进行吊船工作作出通报; 吊船工作完成后物管公司的跟进工作;及 物管公司应如何就吊船工作备存纪录。 监管局已就制定此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咨询发展局、民政事务总署、劳工处及建造业议会等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和业界及业主组织的意见并适当地将有关意见反映于守则指南内,以作优化。 自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正式实施以来,监管局已发出了共13份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包括《一般操守守则》、《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投诉的机制》、《物业管理公司须有效控制物业管理业务》、《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代客户收取的款项》、《物业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结束须履行的责任》、《防止贪污事宜》、《牌照的订明条件》、《保障个人资料》、《处理代客户或安排客户支付款项》、《向客户提供订明资料及财务文件》、《代客户进行采购服务及防止围标》、《处理紧急事故》及《处理棚架工作》。 有关上述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可于监管局网页下载: https://www.pmsa.org.hk/sc/regulatory/codes-of-conduct 监管局往后会继续就其他物管范畴陆续发出不同的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供业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贪污事宜—员工聘用及管理; 处理外判物业管理服务; 于物业派发宣传刊物的机制;以及 处理委任代表的文书等。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与廉政公署合办持续专业发展讲座<br/>提升业界诚信专业水平
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晚上以「管理实务」系列为主题与廉政公署协办持续专业发展讲座,就诚信防贪及保安服务新发展与物业管理(物管)业界从业员作出交流,以提升物管服务的诚信专业水平,帮助其履行物管职责,并促进持续进修文化。 是次实体讲座假廉政公署总部大楼举行,有超过150物管业界人士参与。讲者包括廉政公署首席防贪主任罗伟雄、首席调查主任余显丽和楼宇管理事务统筹黄小欣,以及监管局成员、雄狮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黄辉成;而监管局主席谢伟铨及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助理处长梁仲平亦分别为讲座致开幕及欢迎辞。 所有完成参与讲座的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可在监管局的「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下获取两小时的认可参与时数,并会获监管局颁发电子参与证书。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专业持正的物管从业员,除了需拥有专业资格及具备专业知识外,其操守及诚信亦同样重要。如提供物管服务出现有违反法律或道德操守的行为,不仅影响物管服务的质素及声誉,损害物业业户的利益,甚至可能会为业户安居乐业带来风险。此外,保安服务与物管业运作息息相关,是防止罪案、保障业户财产、安全的防线。近年智能保安设备日渐普及,并于物管服务广泛采用,物管从业员必须紧贴各种新发展以助执行日常保安工作。」 监管局于2022年初推出「持续专业发展计划」(「计划」),鼓励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在发牌制度过渡期内(至2023年7月31日)以自愿形式参与监管局举办或认可的持续进修活动或课程,从而更新知识及提升专业技能。这些活动或课程的主题和形式多元化,涵盖专业知识、法规及管理实务等不同范畴。 截至今年10月,已有逾120个由监管局「认可专业团体」举办的活动或课程获「计划」认可。监管局亦会继续与业界团体、相关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合作,举办各项与物管专业范畴息息相关的讲座和活动,为业界人士提供更多持续进修的机会。有关详情可参阅监管局网站:https://www.pmsa.org.hk/tc/professional-development/cpd/。 照片说明 附图1: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主席谢伟铨(中)向持续专业发展讲座的协办机构代表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助理处长梁仲平(右)及讲者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成员黄辉成(左)致送感谢状。 附图2: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代表包括主席谢伟铨(前排左八)、副主席许智文(前排右九)、成员黄辉成(前排右七)和甄韦乔(前排左六);以及廉政公署代表包括防止贪污处处长利逸修(前排左七)、防止贪污处助理处长梁仲平(前排右八)和执行处助理处长庄家乐(前排左五)与一众出席持续专业发展讲座的嘉宾及业界人士合照。
香港房屋协会获发物业管理公司牌照
2022年10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10月20日)公布已向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发出物业管理(物管)公司牌照。监管局至今已接获370间物管公司提交的牌照申请,当中180多间已成功获发牌照。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房协与香港市民同行超过70载,发展多项房屋计划,致力满足市民的住屋需要,并担当「房屋实验室」的角色,不断创新,与时并进,以缔造宜居家园及共融社会。除了为市民提供适切而可负担的居所外,亦为超过18,000个有公契私人住宅物业单位提供多于一个类别订明物管服务,因此需要申领物管公司牌照。我衷心感谢房协走在业界的前列,申领物管公司牌照,以实际行动展示对物管发牌制度的支持。」 房协除了为超过18,000个私人住宅物业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外,亦管理辖下20个出租屋邨,多达32,600个单位,服务约81,000名居民。 谢主席补充:「社会各界已逐步认识及响应物管业发牌制度。近日有业主组织招标采购物管服务时,订明投标者必须持有由监管局发出的物管公司牌照;而香港房屋委员会在新建居者有其屋的物管服务合约内亦加入条款,订明物管公司及相关物管人员于发牌制度过渡期完结前必须领有由监管局发出的牌照;房屋署亦向39条租置计划的公屋屋邨所属业主立案法团发信,提醒其与物管公司续约或重新进行招标时,须留意有关物管公司是否于发牌制度过渡期完结前已领有牌照;其他大型机构组织例如市区重建局、香港房屋协会、政府产业署等亦以持有监管局发出牌照的物管公司和从业员作为考虑聘用或专业认证的依据,以致愈来愈多物管公司加快步伐申领牌照以满足服务合约要求或续约条件。尚未申领牌照的物管公司,事不宜迟,请把握时间,马上就开展牌照申领程序,有序分流领牌,以免落后市场,落后同业。」 监管局已推出了「预约领牌计划」,让物管公司可透过监管局「物管公司牌照申领专线」(3696 1157)预约由现时至2023年5月期间的合适时段提交牌照申请,有序分流领牌,以促使符合法例规定的物管公司于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完结(即2023年7月31日)前获发有效牌照,无缝继续提供物管服务。自预约计划推出后,目前已有170多间物管公司作出预约。假如物管公司不参与监管局「预约领牌计划」而选择于明年6至7月才递交牌照申请,监管局将不能保证可于发牌制度过渡期完结前发出牌照,相关物管公司将要面对过渡期完结后无法符合法例要求,以至未能继续提供物管服务的风险。 由2023年8月1日起,所有为有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个类别订明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关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务指定担任监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从业员,都必须按法例规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继续提供物管服务。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制定《处理吊船工作》操守守则 及发出《保障个人资料》良好作业指南修订版
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第5(1)条制定《处理吊船工作》操守守则。此操守守则会于本月内刊宪生效,而相关的《良好作业指南》亦已同时制定,向物业管理(物管)业界提供有关涉及吊船工作的实务指引。 《处理吊船工作》操守守则内容涵盖以下范畴: 1. 物管公司自行进行吊船工作; 2. 物管公司安排进行吊船工作; 3. 物管公司处理个别单位业户自行进行吊船工作; 4. 监察吊船工作; 5. 作出通报; 6. 吊船工作完成后的跟进工作;及 7. 备存记录。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物管公司及物管从业员不时会就设施管理及保养维修工作而需要使用吊船,经咨询各持分者的意见后,监管局制定有关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以保障及提升业界进行吊船工作的职业安全,并呼吁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依循守则指南内所列明的各项指引行事,以避免意外发生。」 监管局已就制定此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咨询发展局、民政事务总署、劳工处及建造业议会等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的意见并适当地将有关意见反映于守则指南内,以作优化。 因应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公署)最近发出更新的《保障个人资料私隐 — 物业管理界别指引》,监管局亦检视了于2021年10月发出的《保障个人资料》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经咨询私隐公署意见后,监管局今天发出《保障个人资料》良好作业指南修订版(《保障个人资料》操守守则无须修改)。有关指南内容包括: 1. 保障个人资料原则; 2. 收集个人资料; 3. 个人资料的准确性及保存期; 4. 使用及披露个人资料; 5. 个人资料的保安; 6. 处理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要求; 7. 外判个人资料的处理予资料处理者; 8. 安装及使用闭路电视;及 9. 个人资料用作直接促销。 有关上述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可于监管局网页下载: https://www.pmsa.org.hk/sc/regulatory/codes-of-conduct 自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正式实施以来,监管局已发出了共13份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包括《一般操守守则》、《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投诉的机制》、《物业管理公司须有效控制物业管理业务》、《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代客户收取的款项》、《物业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结束须履行的责任》、《防止贪污事宜》、《牌照的订明条件》、《保障个人资料》、《处理代客户或安排客户支付款项》、《向客户提供订明资料及财务文件》、《代客户进行采购服务及防止围标》、《处理紧急事故》及《处理棚架工作》。 监管局往后会继续就其他物管范畴陆续发出不同的操守守则及《良好作业指南》,供业界作指引,包括但不限于: • 防止贪污事宜—财务管理和员工聘用及管理; • 处理外判物业管理服务; • 于物业派发宣传刊物的机制;以及 • 处理委任代表的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