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援计划」已批出逾9亿3千万元资助

2020年9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截至昨日(9月2日),由民政事务总署委托监管局执行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援计划」(「物管支援计划」)(包括「第一阶段」(私人住宅及商住两用楼宇)、「第二阶段」(私人工商业楼宇)及「优化计划」(延长合资格楼宇资助期及放宽资助名额))已审批资助超过港币9亿3千万元。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目前监管局已批出超过9亿3千万元资助,惠及近4万幢楼宇及逾14万名前线员工。监管局会致力尽快完成余下申请的审批工作,支持业界应对疫情挑战。」 监管局现阶段除继续处理余下申请的工作外,亦已开展相关后续跟进工作,包括进行随机覆核,以确保获审批的资助妥善发放予前线物管员工。 监管局借此机会提醒获批资助的申请人,须尽快填写监管局指定表格的「发放津贴报告」,以记录实际获发资助的员工资料。有关文件须保留最少12个月,并提交监管局,以作覆核及审计用途。 若监管局进行调查后发现有蓄意或存心虚报资料或隐瞒任何事项情况,或错误引导监管局以获取计划的资助及/或以欺骗手段不诚实地取得任何金钱利益,则申请人可被检控。 如对计划有任何查询,请与监管局联系: 「物管支援计划」联系方式: 电话:(852) 3696 1156/3696 1166 电邮:aspm@pmsahk.org.hk   完

首月实施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 业界反应正面 接获超过900宗申领牌照登记

2020年9月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00分 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自2020年8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截至昨日(8月31日),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共接获超过900宗预约申领牌照登记。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监管局至今已发出近90个物业管理人牌照,而预约申领牌照中已有超过600宗个案完成递交申请文件手续,相关申请正在积极处理中。」 发牌制度的目的是透过制订及执行一套专为香港物业管理服务业而设的规管制度及相应配套措施,鼓励及协助物管业及从业员朝着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 为令业界有充足时间适应,发牌制度设有3年的过渡期。于过渡期内,未能符合发牌制度下有关持牌准则的学历及/或专业资格要求,但拥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物业管理从业员(经理级及主任级),可先申请「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并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届满前完成监管局的「指明课程」,便可毋须符合有关学历及/或专业资格申领正式牌照。 监管局已委托下列4间大专院校承办「指明课程」: (按英文名称顺序) 职业训练局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 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上述院校将会陆续就「指明课程」进行招生工作,并已申请将有关课程纳入可获发还持续进修基金款项的课程名单内,而课程会于今年第4季内开展。提供课程地点会包括港岛、九龙及新界,尽量方便业界人士报读。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补充:「发牌制度下,持有『物业管理人牌照』的其中一个准则是具备相关物业管理经验,申请人需就此提交证明。我在此呼吁物管公司积极支持落实发牌制度的工作,为其现任或前任雇员在申请领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 有关物业管理经验证明仅属客观事实陈述,由雇主公司内负责人事工作职员签发即属可接纳,而提供证明时可参考监管局提供的范本(https://www.pmsahk.org.hk/files/licensing/Work_Experience_chinese.pdf),亦可致电3696 1111或电邮至lic@pmsahk.org.hk向监管局查询。 为加强宣传发牌制度,鼓励业界申领牌照,监管局已制作电视宣传短片,以轻松手法介绍发牌制度。有关宣传短片及相关宣传声带短期内会在各电视电台播放。此外,亦可于监管局网站浏览 https://youtu.be/ZCK7y61540U。 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现可透过监管局网站进行预约及递交牌照申请的手续。有关发牌制度的资讯及申领牌照的安排,请浏览以下监管局网页: 有关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的资讯 网页:https://www.pmsahk.org.hk/tc/licensing/licensing.html</a > 查询电话:(852) 3696 1111 电邮:lic@pmsahk.org.hk   完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援计划」已批出逾8亿5千万元资助

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截至昨日(8月26日),由民政事务总署委托监管局执行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援计划」(「物管支援计划」)(包括「第一阶段」(私人住宅及商住两用楼宇)、「第二阶段」(私人工商业楼宇)及「优化计划」(延长合资格楼宇资助期及放宽资助名额))已审批资助超过港币8亿5千万元。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监管局本着『宜松不宜紧』、『宜快不宜慢』及『宜简不宜繁』的方针进行审批工作,冀望合资格楼宇及其前线物管员工能尽快受惠;现时已批出超过8亿5千万元资助,惠及近4万幢楼宇及逾13万5千名前线员工。」 监管局现阶段除继续处理申请工作外,亦已开展相关后续跟进工作,包括准备进行随机覆核,以确保获审批的资助妥善发放予前线物管员工。 监管局借此机会提醒获批资助的申请人,须尽快填写监管局指定表格的「发放津贴报告」,以记录实际获发资助的员工资料。有关文件须保留最少12个月,并提交监管局,以作覆核及审计用途。 若监管局进行调查后发现有蓄意或存心虚报资料或隐瞒任何事项情况,或错误引导监管局以获取计划的资助及/或以欺骗手段不诚实地取得任何金钱利益,则申请人可被检控。 如对计划有任何查询,请与监管局联系: 「物管支援计划」联系方式: 电话:(852) 3696 1156/3696 1166 电邮:aspm@pmsahk.org.hk   完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批出首批物管人牌照

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日于监管局办事处颁发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发牌制度)下首批物业管理人牌照。监管局主席谢伟铨、副主席许智文教授及监管局成员一同出席颁发仪式,见证及颁发首批正式及临时物管人(第1级)、(第2级)牌照予合乎资格的物管从业员。 谢主席表示:「批出首批25个物管人牌照,标志着香港的物业管理业发展踏进新里程。我呼吁业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早日申领牌照,与监管局携手推动业界朝着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为公众提供更优质及专业的物管服务。」 仪式上,大部分获发牌照人士认为,申请牌照的手续简单方便,批核便捷有效率。成功申领临时物管人牌照的从业员表示,已计划修读「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明课程」,然后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 自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1日实施后,截至昨日(8月19日),监管局共收到逾700宗有意申领牌照的登记,并已成功收取了超过300个申请的文件,反映了业界对发牌制度的支持。 发牌制度的目的是透过制订及执行一套专为香港物业管理业而设的发牌规管制度及其他相应配套措施,鼓励及协助物管业及从业员朝着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 发牌制度设有「物业管理公司牌照」及「物业管理人牌照」。为令业界有充足时间适应,发牌制度设有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间,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选择,但并不规定必须领牌。 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透过监管局网站预约和递交牌照申请。有关发牌制度的资讯及申领牌照的安排,请浏览以下监管局网页: 有关物业管理业的发牌制</ u>度的资讯 查询电话:(852) 3696 1111 电邮:enquiry@pmsahk.org.hk 网页:https://www.pmsahk.org.hk/tc/licensing/licensing.html</a > 附图: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主席谢伟铨(右)及监管局成员(左)颁发首批牌照予合乎资格的物业管理从业员。   完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援计划」已批出逾7亿元资助

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截至昨日(8月17日),由民政事务总署委托监管局执行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援计划」(「物管支援计划」)(包括「第一阶段」(私人住宅及商住两用楼宇)、「第二阶段」(私人工商业楼宇)及「优化计划」(延长合资格楼宇资助期及放宽资助名额))已审批资助超过港币7亿元,惠及近39,000幢楼宇及逾12万名前线物业管理员工。 监管局现阶段除继续处理申请工作外,亦已开展相关后续跟进工作,包括准备进行随机覆核,以确保获审批的资助妥善发放予前线物管员工。 监管局借此机会提醒获批资助的申请人,须尽快填写监管局指定表格的「发放津贴报告」,以记录实际获发资助的员工资料。有关文件须保留最少12个月,并提交监管局,以作覆核及审计用途。 若监管局进行调查后发现有蓄意或存心虚报资料或隐瞒任何事项情况,或错误引导监管局以获取计划的资助及/或以欺骗手段不诚实地取得任何金钱利益,则申请人可被检控。 如对计划有任何查询,请与监管局联系: 「物管支援计划」联系方式: 电话:(852) 3696 1156/3696 1166 电邮:aspm@pmsahk.org.hk   完

积极加强沟通 协助业界申领牌照

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0分 物业管理业的发牌制度(发牌制度)已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目的是透过制订及执行一套专为香港物业管理(物管)业而设的发牌规管制度及其他相应配套措施,鼓励及协助物管业及其从业员朝着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 物业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及物业管理人(物管人)可透过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网站预约和递交牌照申请。 为鼓励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早日申领牌照,监管局昨天透过视像会议与多家地产发展商包括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丰集团、会德丰地产等的代表会面,就其辖下的物管公司申领物管公司牌照,以及其职员申领物管人牌照的各项细则进行介绍讲解,并解答其对发牌制度及相关持牌准则的问题,并就不同议题作出深入讨论。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自发牌制度于月初实施后,短短两星期内监管局已收到超过600个申领物管公司/物管人牌照的预约,而其中近200个个案已递交申请文件,反映了业界对发牌制度的支持。我在此呼吁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早日申领牌照,与监管局携手推动业界朝更专业化及优质化发展。」 此外,监管局于7至8月期间,已安排32个网上简介会,向超过30家物管公司及专业学会讲解发牌制度的细节,当中包括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香港房屋经理学会等。 物业管理业的发牌制度下设有「物业管理公司牌照」及「物业管理人牌照」。为令业界有充足时间适应,发牌制度实施后设有3年过渡期。过渡期间,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选择,但并不规定必须领牌。 有关发牌制度的资讯及申领牌照的安排,请浏览以下监管局网页: 有关物业管理业的发牌制</ u>度的资讯 查询电话:(852) 3696 1111 电邮:enquiry@pmsahk.org.hk 网页:https://www.pmsahk.org.hk/tc/licensing/licensing.html</a > 附图: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主席谢伟铨先生(中),连同监管局行政总裁萧如彬先生(右)及总经理(规管事务)张嘉贤先生(左)以视像会议与地产发展商代表会面,解释物管业发牌制度。   完

物业管理业《一般操守守则》今天刊宪

2020年8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0分随着物业管理业的发牌制度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为达至有效规管持牌物业管理公司及从业员,避免违反发牌制度下的持牌准则,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物管条例》)第5(1) 条发出的《一般操守守则》(《守则》)。有关《守则》已于今天刊宪。监管局考虑了公众人士对物业管理(物管)服务的关注而拟订《守则》,为业界提供一般的实务指引,借以提升业界提供物管服务的专业能力。拟订《守则》时监管局已咨询业界的意见。虽然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不会仅因违反《守则》内的条文而招致任何法律责任,但在相关法律程序或纪律聆讯过程中,《守则》可获接纳为证据,而有否违反《守则》的证明可作为裁断有关程序/聆讯中受争议事宜的依据。监管局呼吁物管公司及物管人采取积极措施,以符合守则内的指引。除发出《一般操守守则》外,监管局随后会就其他物管范畴陆续发出不同的操守守则及最佳做法指南,供业界作指引,包括: 处理与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投诉; 有效控制物业管理业务; 处理代客户收取的款项; 应付紧急事故; 物管公司的委任结束后须履行的责任; 于物业进行棚架相关工作的管理; 向客户提供有关财务文件; 代客户进行采购服务等。 有关《一般操守守则》及其他操守守则的资讯,可浏览以下监管局网页: https:// www.pmsahk.org.hk/tc/regulatory/coc.html   完

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援计划」已批出超过5亿4千万元资助

2020年8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天公布,截至2020年8月4日,由民政事务总署委托监管局执行的「物业管理业界抗疫支援计划」(「物管支援计划」)(包括「第一阶段」(私人住宅及商住两用楼宇)、「第二阶段」(私人工商业楼宇)及「优化计划」(延长合资格楼宇资助期及放宽资助名额))已审批资助超过港币5亿4千万元,惠及超过38,000幢楼宇及超过10万名前线物业管理员工。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物管支援计划』的申请期已于7月中结束,监管局自3月初计划推出以来,共收到近13,000份申请及超过11,500份「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受惠楼宇根据「优化计划」作出的优化申请,成功为超过10万名前线物管员工提供财政支援。目前监管局正加紧进行余下的审批工作(尚有约9,000份申请须处理),务求令更多的前线物管人员尽快受惠。 」 监管局现阶段除继续处理申请工作外,亦已开展相关后续跟进工作,包括准备进行随机覆核,以确保获审批的资助妥善发放予前线物管员工。监管局借此机会提醒获批资助的申请人,须尽快填写监管局指定表格的「发放津贴报告」,以记录实际获发资助的员工资料。有关文件须保留最少12个月,并提交监管局,以作覆核及审计用途。若监管局进行调查后发现有蓄意或存心虚报资料或隐瞒任何事项情况,或错误引导监管局以获取计划的资助及/或以欺骗手段不诚实地取得任何金钱利益,则申请人可被检控。如对计划有任何查询,请与监管局联系: 「物管支援计划」联系方式: 电话:(852) 3696 1156/3696 1166 电邮: aspm@pmsahk.org.hk   完

物业管理公司及物业管理人的发牌制度明日正式实施

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00分物业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及物业管理人(物管人)的发牌制度(发牌制度)会由明日(2020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促请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员早日申领牌照。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发牌制度旨在推动香港物管业朝向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为市民提供优质及专业的物管服务。我在此呼吁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员早日申领牌照。自宣布发牌制度8月1日正式实施后,至今已收到近400宗物管公司/物管人预约申领物管公司牌照/正式物管人牌照/临时物管人牌照。我在此感谢业界对发牌制度的支持。」 为给予业界充足时间适应,在发牌制度实施日起设有3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间,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选择,但不规定必须申领牌照。谢主席补充:「未能符合发牌制度下学历/专业资格要求但具指明物管经验的物管人,可于过渡期内申领临时牌照,然后修读监管局指明的课程。完成课程后即可在毋须符合相关学历/专业资格规定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现时已有4间大专院校获监管局委托承办监管局指明的课程。」 预约及申领物管公司/物管人牌照的手续简便,申请人可透过监管局网站 www.pmsahk.org.hk 进行申请。为了配合政府呼吁尽量减低新型冠状病毒在社区扩散的风险,监管局办事处现时只维持提供基本必须及有限度服务。一般服务如查询等,会透过电话及电邮处理,但监管局办事处接待柜台会于办公时间内,为已辧理预约提交物管牌照申请的人士提供牌照申请服务。有关发牌制度的详情,请浏览以下监管局网页: 编号 项目 二维码 编号 项目 二维码 1. 「物业管理公司牌照」 </ td> 4. 「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 </ td> 2. 「物业管理人牌照」 </ td> 5. 监管局「认可专业团体」 </ td> 3. 过渡安排 </ td> 6. 「监管局指明课程」 </ td> 完

物业管理公司及物业管理人的发牌制度正式实施 7月27日起可网上预约申领牌照

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30分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今日公布,《物业管理服务(发牌及相关事宜)规例》已通过「先订立、后审议」的立法程序,物业管理公司及物业管理人的发牌制度(「发牌制度」)会由2020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物业管理公司(物管公司)及物业管理人(物管人)由7月27日(星期一)起可透过监管局网站 www.pmsahk.org.hk预约在8月1日或之后办理申领牌照的手续。 「发牌制度」 「发牌制度」的目的,是透过制订及执行一套专为香港物管业而设的发牌规管制度及其他相应配套措施,鼓励及协助物管业及从业员朝着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 「发牌制度」下设两类牌照: 「物业管理公司牌照」: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内所订明的7类物管服务,若物管公司提供多过一个类别的物管服务便须申领「物管公司牌照」。持有物管公司牌照的准则,包括物管公司须聘用指定数目的全职持牌物管人。 「物业管理人牌照」:设有1级及2级两个级别物管人牌照。凡物管人于物管公司担任提供物管服务的管理或监督角色,便须根据持牌准则所列明的学历及/或专业资格规定,以及指明工作经验要求,申领「物管人牌照」,但前线物管工作人员则毋须申领牌照。申领1级牌照的物管人,必须持有「认可专业团体」的指定会员资格。监管局至今已认可了6个专业团体。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感谢监管局成员及行政办职员为草拟「发牌制度」相关的附属法例及落实「发牌制度」各项相关工作所付出的努力,与及业界各持份者和公众对实施「发牌制度」的支持。我在此呼吁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早日申领牌照,携手带动香港物管业朝向更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为市民提供优质及专业的物管服务。 」 过渡安排 为给予业界充足时间适应,在「发牌制度」实施日(即2020年8月1日)起设有3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选择,但不规定必须申领牌照。非持牌物管公司/物管人在过渡期内可继续经营/执业。过渡期内会有以下安排: 「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未能符合「发牌制度」下订明的学历及/或专业资格的要求,但具指明物管工作经验的物管人,可选择于3年过渡期内申领长达3年有效期的临时牌照。 「监管局指明课程」:临时牌照持有人须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完成「监管局指明课程」。在修毕课程后,可根据「物管人牌照」持牌准则内所列明的指明工作经验,在毋须符合有关持牌学历及/或专业资格规定的情况下,申领正式物管人牌照。现时已有4间大专院校获监管局委托承办「监管局指明课程」。 有关「发牌制度」的详情,请浏览以下监管局网页: 编号 项目 二维码 编号 项目 二维码 1. 「物业管理公司牌照」 </ td> 4. 「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 </ td> 2. 「物业管理人牌照」 </ td> 5. 监管局「认可专业团体」 </ td> 3. 过渡安排 </ td> 6. 「监管局指明课程」 </ td>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