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物管条例》获得通过,标志着社会普遍认同物业管理服务的重要性。物业管理公司及物业管理从业员在协助业主妥善管理物业方面,担当重要角色。物业管理讲求多方面的专业服务,其服务质素亦会影响楼宇的安全和卫生水平及市民的生活环境。因此,规管和提升物业管理质素的工作更形重要。
监管局是根据《物管条例》成立的法定机构。作为一个法定监管机构,监管局肩负规管和推动业界发展的责任。监管局的目标是透过制订及执行一套符合香港情况的发牌制度及其他相应配套措施,借以鼓励及协助物业管理行业及其从业员朝着优质化及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生活环境质素。
发牌制度
为实施强制发牌制度,物业管理公司及物业管理人均设有最低资历要求。在该规管制度下,监管局获赋权执行相关法例及发出操守守则,并向犯违纪行为的物业管理公司及物业管理人作出纪律处分,以规管及管制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牌照分为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