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主要职能
此委员会主要负责处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条例》所指的纪律事宜。委员会会进行其认为合适的聆讯、行使其认为适当的权力及作出任何其认为适当的命令。委员会亦会制订指引及程序,确保处理纪律个案的一致性及公平性,并把有关作业方式不当的个案或投诉转介其他委员会,以制定或修订政策、操守守则或其他指引。
主席 | 黄栢欣女士 |
成员 | 陈志球博士,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
张天任资深大律师 | |
左汇雄先生,荣誉勋章 | |
周联侨先生,荣誉勋章,太平绅士 | |
潘建良先生 | |
谭国荣先生,荣誉勋章 | |
黄巧欣女士 | |
姚国威先生,荣誉勋章 | |
杨哲安先生 | |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或其代表 |
主要职能
此委员会主要负责就具长远影响的策略事宜以及财政预算事务,向监管局提出建议。委员会亦负责协助监管局监督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检讨和核准编制架构、重组事宜、人力策划和人力资源政策及程序的制订事宜。在监管局成立初期,委员会获授权处理并决定监管局的实务运作事宜,有关授权范围并不会涉及监管局在《物管条例》下的法定职能。
主席 | 黄江天博士,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
成员 | 欧楚筠女士,太平绅士 |
陈志球博士,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 |
张天任资深大律师 | |
左汇雄先生,荣誉勋章 | |
刘文杰先生 | |
谭国荣先生,荣誉勋章 | |
姚国威先生,荣誉勋章 | |
杨哲安先生 | |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或其代表 |
主要职能
此委员会负责协助监管局制定和检讨操守守则及作业守则,分别规管物管公司和物管从业员的专业操守及作业方式。如需进行资历审核,委员会会协助监管局制定审核准则,以及执行审核工作。
主席 | 谭国荣先生,荣誉勋章 |
成员 | 许智文教授,荣誉勋章,太平绅士 |
何杏研女士 | |
郭岳忠测量师,荣誉勋章 | |
潘建良先生 | |
黄巧欣女士 | |
黄栢欣女士 | |
杨子熙先生,铜紫荆星章,荣誉勋章 | |
杨哲安先生 | |
房屋署署长或其代表 | |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或其代表 |
主要职能
为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的专业水平,此委员会担当与业界联系的重任,探讨如何提升作业标准和服务质素。委员会亦会联系本地专上学院为从业员提供培训,并会执行持续专业发展的规定。
主席 | 许智文教授,荣誉勋章,太平绅士 |
成员 | 欧楚筠女士,太平绅士 |
周联侨先生,荣誉勋章,太平绅士 | |
何杏研女士 | |
郭岳忠测量师,荣誉勋章 | |
罗浩博先生 | |
黄栢欣女士 | |
杨子熙先生,铜紫荆星章,荣誉勋章 | |
姚国威先生,荣誉勋章 | |
房屋署署长或其代表 | |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或其代表 |